物权债权的效力优先是,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