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合同要注意的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的;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