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没钱交罚金的,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无力偿还的也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缴纳,近亲属无力缴纳的,犯罪分子本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或者是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