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期限是公安机关的30天+检察院的7天共37天;2、取保候审可由公安机关批准,也可由检察院批准,但须在批准逮捕前;3、只要案件的参与人均到案,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取保候审不致社会危害性,从这一天起申请的7天内有答复,批准或不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