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终身不得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此权利被终生剥夺。

政治权利包括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