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会见规定
1、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家属、亲友、同事和单位负责人。相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到本所接待受理中心办理会见手续并会见被拘留人。
2、会见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会见登记时间为会见当日下午13:30——15:10(夏季14:00——15:10)。
3、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如有会见、取保、辩护需求,请联系四乔律师事务所!如您在手机端浏览,可寻找下方电话及官网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