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中专专业包括:电子商务专业,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航空旅游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高级海员专业,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

电脑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专业,电脑财会专业,幼儿师范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会计专业。

扩展资料:

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其招生列入国家统招计划,毕业由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的就业报到证(以前称派遣证),有整套人事干部档案手续,每年为社会提供大量中等专门人才和中等管理人才。

中等专业教育法规

1986年4月12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制定和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

1987年12月31日,国家教委发出《编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试行办法》。今后,国家教委不再每年印发编制跨省招生计划的通知,各部门按照《试行办法》要求,每年如期报送本部门及其系统所属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

1988年3月14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重点中专学校、部委所属学校和跨省招生的学校一般应优先录取。

1991年3月13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1993年5月10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1994年3月9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4年8月22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