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出席资格,是由被通知出席的,具有表决权的公司的股东享有。但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其表决权是,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