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素

1、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2、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3、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4、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扩展资料: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一方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有了判决结果后,都会拟写一份民事判决书来宣布判决结果。判决书一般由首部,主文,判决结果和尾部四部分组成。做到格式统一结构完整是为了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所以民事判决书的格式都是大致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