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需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