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委托合同是诺成、双务的合同。

2.委托合同具有比较强的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前提。

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