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