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于2004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事业单位, 编制13名。中心内设鉴定受理部、组织鉴定部、专家管理部及综合办公室。

2006年5月,市政府批准成立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承办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三巷29号,办公室联系电话:4222580,受理部门电话:4222538、2020631,鉴定计划处:2020781,结论领取处:4030811。

扩展资料: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包括:(以广州市为例)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