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理的介绍经理是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事务的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由董事和自然人股东充任,也可由非股东的职业经理人充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公司经营权力,并有任免经营管理干部的权力。经理是公司对内生产经营的领导,也是公司对外活动的代表;其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即使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规定的权限范围,一般也都视为公司行为。后果由公司承受,这就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的法理实践来源之一。日常工作中,经理们经常被要求完成一些任务,管理好自己部门的员工,工作要按部就班,不能出乱子等。这种观念使得经理们的心智模式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认为只要是完成了上级分派的任务就是做好了管理工作,就没事可做了。实际上也是这样,不只是经理和下属员工的关系。公司从高层到基层,都是这种层层下达任务,层层汇报工作,缺乏必要的规划渠道和战略管理。二、公司经理的基本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公司的经理不仅要管理员工,还有其他很多职权和责任,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