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后,义务人拖欠不给,此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法院诉讼程序。需要提交在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

3、如果不属于上诉两种情况,那就只能走法院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