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3.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