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办理取保候审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办理申请。

2.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由执行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