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12个月内予以退回。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