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三方合同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情形为由,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