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特点 1)物业管理的社会化 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是指物业管理将分散的社会分工汇集起来统一管理,包括房屋、水电、清洁、保安、绿化等等。
每位业主/住户只需面对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就应该能将所有关于房屋及其居住(工作)环境的日常事宜办妥,而不必分别面对各个不同的部门;业主/住户只需根据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管理费和服务费,就应该可以获得周到的服务。
既方便业主/住户,也便于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整个城市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以充分发挥各类物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心理效益的统一和提高。
2)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物业管理是由专业的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实施对物业的统一管理。
这种管理是将有关物业的各专业管理都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范畴之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分专业的管理职能部门来从事相应的管理业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渐趋于专业化,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将一些专业管理以经济合同的方式交予相应的专业经营服务公司——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分包商,例如,机电设备维修承包给专业设备维修企业;物业保安可以向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员;园林绿化可以承包给专业绿化公司;环境卫生也可以承包给专业清洁公司。
3)物业管理的企业化 物业管理单位的性质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按照国家《公司法》的规定运行,不受任何干扰,政、事、企完全分离。
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照物业管理市场的运行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依靠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服务在物业管理市场上争取自己的位置和拓展业务,用管理的业绩去赢得商业信誉。
当然,物业管理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与有关部门,如街道、居委会、公安、市政、公用、邮电、交通等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关系,以“物业”为中心,相互协调。
这样就能使物业管理企业从管理上、经营上和服务上下功夫,为业主创造一个方便、安全、清静、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4)物业管理的经营性 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性质是有偿的,即推行有偿服务,合理收费。
物业管理的经营目标是保本微利,量入为出,不以高额利润为目的。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多种经营,使物业的管理走上“以业养业、自我发展”的道路,从而使物业管理有了造血功能。
既减少了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的压力和负担,又使得房屋维修、养护、环卫、治安、管道维修、设备更新的资金有了来源,还能使业主受到全方位、多层次、多项目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