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如果您遇到了疑难问题,建议您还是先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及时帮您进行解答。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