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是不坐牢。缓刑是我国的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判决被告人一定的刑期,但是刑罚先不予执行,而是在刑罚执行之前设置考验期,要求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应的规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执行正式的刑罚,还是要坐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