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去的定金一定要不回来吗?根据规定,如果因购房者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果是由于开发商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另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交定金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套房子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即使是先交一部分钱当定金,那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万不可掉以轻心,那么交定金该注意哪些问题呢?1、别信口头约定交出去的钱,泼出去的水,如果没有白纸黑字得写下来,开发商赖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交定金时千万不能只是与开发商进行口头约定,毕竟空口无凭。2、订立补充协议现在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所以购房者往往无法通过合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这时就需要订立补充协议,你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出定金的支付以及违约后的偿还问题。3、确认房产性质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确认好房产的性质。如果是期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房产证。

相关法条
[1]《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