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法院的量刑是,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