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是如何确定的,如何获得最满意的拆迁补偿?农民朋友们在拆迁时一定最先关注的就是这个问题。那么,就需要了解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条例。今天就为你讲解一下,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首先,一般的补偿安置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当然,在拆迁时会遇到一些特殊的问题。那么特殊问题就需要特殊对待: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