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因为婚前赠与壁板属于受赠与人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其婚前赠与的财产属于材料的,在符合双方结婚期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以要回婚前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