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一般3个月至6个月时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准,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