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合同纠纷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先与债权人协商,尝试采取分期偿还;有不动产等财产的应该变卖后偿还。如果债务人有财产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