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立信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长沙市晚报大道雍景园11栋309室
长沙市乐为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22号凯旋大厦6楼
湖南广联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306室
长沙市星城司法鉴定中心,机构住所:长沙市书院路542号
湖南省大信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2号“城市之心”519房
湖南省大地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长沙市蔡锝南路口添景阁X座701室
扩展资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