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