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的,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