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