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执行有贷款的车,被执行人购买的车辆,所有权仍归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只是在拍卖所得款中,应该首先偿还抵押债权,然后余额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