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多种。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后,依法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调解不成功的,消费者还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