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局办事大厅放置有自助打印机,可自助查询和打印社保信息(打印件自动加盖电子印章)服务。只需带上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就可直接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个人参保记录。

2、没有自助查询和打印社保信息服务的社保局办事大厅,参保人员如需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应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本人前往办理的,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扩展资料: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