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即将拉开旧城改造大幕,未来将拆除1000万平方米的旧建筑,动迁人口约60万。日前公布的《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各界关注。直管房租客可分到三成的拆迁补偿,私宅租客能否分一杯羹?拆迁安置房不能入住怎么办?搬迁时限奖励费怎么发放?……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专门就其中的焦点问题进行解答。问:拆迁补偿私宅租客能否分一杯羹?答:租赁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意见》特别规定,符合直管住宅租赁条件的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产权人可以按3:7的比例分配补偿。有市民问:该分配比例是否能够适用于私有住宅?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私房租赁属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此类问题《意见》尊重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交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按照《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问:搬迁时限奖励费具体有何标准?答:仅设最高标准,具体由各区自行设定新近出台的《意见》新增了搬迁时限奖励费,被拆迁人越早搬离,获得的奖金越高。不少市民很关注:搬迁时限奖励费用具体怎么样发放?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各区实际情况不同,《意见》仅就搬迁奖励费设定最高标准,即搬迁时限奖励费标准在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5%以内确定,搬迁奖励费的具体给付标准授权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各区可以在发布旧城更新改造决定时,明确将整个搬迁期限划分为几个阶段,搬迁奖励费实行分阶段递减的制度,从而引导和鼓励被拆迁人加快搬迁进度。例如:旧城更新改造决定作出之日为2010年1月1日,1月1日至3月31日设定为第一搬迁阶段,那么被拆迁人在第一阶段内按时搬迁的就可以获得全额奖励,4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二搬迁阶段,搬迁奖励费相应递减10%,被拆迁人在第二阶段搬迁的,就给予90%的搬迁奖励费,以下可以依次类推。问:“最低补偿40平方米”须符合什么条件?答:“就近安置”条件最严格,须跨四道槛《意见》规定,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被拆迁人符合有关条件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具体适用条件如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居住面积较小,《意见》按照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设定不同条件,实行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最低标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