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不能破产,只有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破产。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是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税款以及企业的债务。不足以偿还的,合伙人承担无线连带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