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类的职位:1、项目管理类:施工员-总工-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监理: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3、甲方、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审计人员、设计人员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