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扣证机关管理部门学习,学习后直接取证。 也可以回核发地车管所学习,学习后到扣证地去取证(比较麻烦)。 附规定,供参考: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 或者 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