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及至免除刑事处罚。并且在讯问时应当告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