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讯深挖,民警发现,这个犯罪团伙成员多达十余人,民警经过近10天的缜密侦查,最终发现杨某某等其他团伙成员的踪迹。5月11日凌晨,民警掌握到4名嫌疑对象在武冈某宾馆出现,民警立即组织抓捕,将正在熟睡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马某某、张某某一举抓获。经讯问,4人对实施的十余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供认不讳。据4人交代,他们一般选择晚间作案,对停在偏僻处的车辆逐一进行察看,发现未锁车门的车辆,4人就进行盗窃,而一旦发现车内有手提包或者其他财物,4人便直接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3人因未成年已被送至邵阳市工读学校教育,王某某等4人因情节较轻,警方已责令其家长进行严加管教。该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警方提示: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过夜,停车后养成用手拉一下车门确认车门已锁好的习惯,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或者有视频监控的地方,避免车内财物受损。【法律解读】团伙盗窃罪怎样判刑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团伙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