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外地人:限购1套,本地人:限购三套。

扩展资料:

苏州买房的介绍如下:

从用地出让、居民购房、住房转让、信贷税收四方面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意见,苏州“限购”“限售”双双升级,自7月25日起实施。

苏州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