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临时工龄应当需要原来的用工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在原来的用人单位作为临时工的证据即可,具体所需的材料应当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等有关的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规定了,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