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新的一年交房季,有一些小伙伴搬入了新家却并没有乔迁之喜的喜悦,其中有很多就是因为房子可能与当初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开发商的承诺不符。买过房子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购房合同签订时,大量的合同文本等着签字,很多合同内容都只能一扫而过,根本无法注意到合同中出现漏洞就草草签字。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除了要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物业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以哈尔滨为例,物业服务会分为几个档位,服务等级不一样的话服务内容就不一样,其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这一点小明在此前的一篇关于物业服务的文中有比较详细的描述,或者也可以在网上随时查询哈尔滨对于物业服务的标准划分和价格划分。如果买房时不问清物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住进新房后又后悔物业费高了,那就来不及了。但往往购房者在进户的时候才面临和物业公司签协议的状况,办进户手续时很多文本等待签字,后面也有很多人在等待办理,往往这些合同也没有经过仔细研究就签了,很多后期的纠纷的源头就来自这里。所以尽量还是能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里,把有关物业服务的一些事情先达成共识,免得进户后出现麻烦。不过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出具的统一文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这样的细节千万不能错过。最后要提到的是,购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条款,这些空白是为了给双方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而现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写也应该划去,避免以后在这些地方出现什么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