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如下】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