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此可见,这种抚养义务也是有条件的。(1)兄、姊有负担能力时,才依法承担此项义务。(2)弟、妹尚未成年而其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不具有抚养能力;才依法享有受兄、姊抚养的权利。兄、姊要求弟、妹承担赡养义务,同样要具备三个条件。(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也就是说,在父母死亡或失去抚养能力后,弟、妹一直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直至成人的,或者弟、妹曾经由兄、姐扶养长大。(2)弟、妹有负担能力。也就是弟、妹必须已成年并且具有赡养兄、姐的能力。这一能力是指弟、妹除了具有劳动能力、能维持自己生活外,还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为兄、姐提供生活保障的。(3)兄、姐需要扶养的。即兄、姐年老体迈或因患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同时又缺乏生活来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父母都还在的话,姐姐是没有抚养妹妹的义务的,但是当父母去世以后,年长的兄、姐有抚养能力的,是有抚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