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领养孤儿的条件为:1、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具有抚养的经济负担能力与条件;3、没有不利于小孩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没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年龄超过了30周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