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闹上法庭,尤其是房产的纠纷。对于房产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例如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妻子名字,觉得房子是自己买的,不应该分给对方,而妻子觉得房产证有自己的名字,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首先要弄懂离婚时争议的房产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例如一方婚前存款,婚后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婚前买的房婚后加名后为双方共同拥有。此外,由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采用约定优先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决定房产的归属。不过如果有相关约定大概也不会那么多争议了,而且确定好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仍会对于如何分割发生争执。买房一方觉得自己出的钱应该多分,另一方觉得应该按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