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第二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但是,在正常情况下,第二监护人是没有资格和法定第一监护人去争夺监护权的,法定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在父母死亡或者不尽监护职责,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第二监护人进行监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