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物盗窃司法解释有:主观上有侵占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罪范围内,主客观不统一,因此不能定盗窃罪。该盗窃行为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有盗窃行为,在侵占罪范围内重合且一致,因此应当定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